信披不完整,金浦钛业收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议书

金浦钛业2月12日公告,公司于2月10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在现场检查中,吉林证监局发现该公司披露的《上市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存在不规范问题。经查,该公司上述披露文件关于关联方保理业务资金往来事项,只披露了期末应收关联方保理款本金余额,未包括未收回利息金额,导致该项信息披露不完整。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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