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2021年10月18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围绕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发展数字经济,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收录在《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这篇重要文献分析了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形势及面临的关键问题,阐明了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举措,具有深刻的实践价值和指导意义。

不断深化我们党对发展数字经济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高度关注数字经济发展问题。中央政治局围绕相关主题开展了多次集体学习。2016年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强调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2017年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2021年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强调的是认识和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数字经济发展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从数字技术,到数字经济,再到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治理,从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到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深刻地洞悉了世界和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和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篇重要文献中提出了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三个有利于”,阐明了发展数字经济对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数字经济的认识。一是“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二是“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通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构成驱动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的重要引擎;三是“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当前,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是“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关键一步。

深入分析数字经济发展形势及面临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从国家层面部署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从2012年至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万亿元增长到50.2万亿元,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1.6%提升至41.5%。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二,其中电子商务交易额、移动支付交易规模位居全球第一。数字经济成为有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引擎。自2012年以来,我国数字经济已连续11年显著高于周期GDP增速,持续释放着经济“稳定器”“加速器”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同世界数字经济大国、强国相比,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这篇重要文献中指出两方面问题。一是我国数字经济大而不强、快而不优。二是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健康、不规范的苗头和趋势,不仅影响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而且违反法律法规、对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构成威胁,必须坚决纠正和治理。

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针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需求,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下,2022年1月《“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3年2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相继出台,形成了我国发展数字经济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这篇重要文献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七项重要举措,明确了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特别关注的关键环节,具有深远指导意义。

前两项举措侧重数字技术领域。第一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特别是要善于发挥三个方面的优势,即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牢牢掌握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第二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要以5G网络、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国家产业互联网等为抓手,达到“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标准,成为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

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两条主要路径。文献中的第三、四项举措分别对应这两条路径。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主要涉及产业数字化问题,即利用数据与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升级、转型和再造,这是数字经济的主引擎。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主要涉及数字产业化问题,即发展由数字技术带来的新产品和新服务,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信设备、智能硬件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

发展数字经济不仅要做大做强,更要通过建立监管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完善体制机制,保证其健康发展。文献中提出的第五项举措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第六项举措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主要针对的就是这一方面的问题。近年来,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算法滥用、平台垄断、数据泄露等问题依然突出,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巨大,互联网用户众多,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的发展水平和交易规模全球领先,这使我国有可能比其他国家更容易遭遇上述风险的冲击。但同时这也意味着我国有机会更早地进入数字经济监管和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的前沿领域,不仅可以为世界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相关技术和产品供给,而且可以以最新的监管和治理实践为基础,提供理论供给和制度供给。

有了国内数字经济发展的成就和经验,我们就更有底气和智慧面对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与竞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第七项举措就是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数字治理是全球经济治理的新领域,在很多方面存在治理空白。当前,我国主动参与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合作机制,及时提出中国方案。从签署《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到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从搭建进博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等多方合作平台,到推动建设“数字丝绸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着眼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特别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让数字经济发展成果惠及世界各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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