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充分披露受限货币资金情况、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等违规,中迪投资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中迪投资11月30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中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董事会召集程序存在瑕疵,公司在召集董事会会议前,曾有4次未向个别董事发放会议通知,召集程序存在瑕疵;未充分披露受限货币资金情况,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受限冻结货币资金901,689.16元,但公司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销售合同签订瑕疵及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公司部分销售合同条款设定及履行上存在瑕疵,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买受人义务或保存相关通知资料,使得公司2021年确认收入的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3,02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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