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拟4.24亿元收购凉山州新华书店51%股权

新华文轩12月14日公告,于2022年12月14日,公司(作为买方)与凉山州发展(作为卖方)就收购事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凉山州发展已同意出售,而公司已同意购买凉山州新华书店51%股权,代价为人民币4.24亿元。

于公告日期,凉山州发展拥有凉山州新华书店100%股权,于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与凉山州发展将分别拥有凉山州新华书店的51%及49%股权,凉山州新华书店将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报表将于集团的财务报表内合并入账。

据悉,凉山州新华书店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在四川省凉山州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的制作及销售;普通货运;房屋出租;商品批发与零售;教育辅助服务;文化旅游行业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

近年来,集团围绕\"强链、升链、延链\"的\"三链\"战略规划,聚焦出版发行主业发展,而凉山州新华书店于四川省凉山州内从事一般图书零售及教材教辅发行业务,目前,集团为其重要的出版物供应商。凉山州新华书店在凉山州业务开拓及发展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及良好的管理团队,在长期的经营中开拓了较为稳定的客户和市场。收购事项能令集团进一步拓展四川省内图书市场,更有效发展凉山州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领域,拓展多元化新业务。整合四川省大众图书发行主渠道,巩固四川省内教材教辅发行的行业地位,形成全省图书发行主阵地,增强集团高质量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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