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集成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等违规,*ST运盛及相关人员收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ST运盛12月30日公告,收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76号)及《关于对翁松林、申西杰、张慧辉、童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7号)。涉及处罚人员包括公司时任董事长翁松林、时任总经理申西杰、时任财务总监张慧辉、时任董事会秘书童霓。

经现场检查,公司存在软件集成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对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会计处理不规范、旌德县中医院项目运作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2021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供应商上海朔奇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向客户上海臻希贸易有限公司、南京艾尔特光电有限公司销售的软件集成贸易业务,资金流转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与旌德县卫计委签署《旌德县中医院经营协议》,约定旌德宏琳负责旌德县中医院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公司在本次检查中向我局提供的协议文本中个别关键内容与实际文本不一致;旌德县中医院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与《经营协议》约定不一致;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咨询服务费及提供借款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且对借款及利息收入不存在减值的判断依据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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