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公司利用“整形贷”骗财1300多万元,嫌疑人被判八年八个月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10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郭珊珊)近日,湖北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13起典型违法案件。其中,武汉一医美公司利用“整形贷”骗财1300多万元,嫌疑人被判八年八个月。

通报称,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朱某波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全额补贴整形手术费用为名,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诱骗全国多地受害人到其与他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武汉悦秀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所属医疗美容医院接受“免费整形”。

其间,悦秀医美公司医美顾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要求受害人通过指定的小贷平台贷款或自费支付的方式,先行支付全部整形费用,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整形费用消费多款整形项目,同时承诺受害人每月只需推荐三至五名微信好友作为公司客户,发送术后照片为公司进行宣传,即可分期返还全部整形费用,受害人只需承担贷款利息。悦秀医美公司在分期返还部分整形费用后,便以医美顾问离开公司或任务升级、受害人推荐的客户必须在公司实际消费等为由,拒绝继续返款。

相关涉案人员通过上述模式,分工负责,大肆实施“整形贷”诈骗活动,违法所得除小部分用于支付手术成本外,大部分用于支付销售团队提成及股东分红等。

2020年9月,部分被告人还另行以武汉达拉斯医疗美容门诊部的名义开展与上述模式基本一致的诈骗活动。

截至案发,悦秀医美公司共骗取197名受害人531.34万元,返款109.74万元。达拉斯门诊部共骗取237名受害人792.88万元,返款117.38万元。

2022年8月,武昌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波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11万元不等刑罚。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2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次还通报了石首市某化妆品店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案、荆州市沙市区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等其他12起典型违法案件。

据介绍,湖北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阶段成效。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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