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期货交割时卖方交发票是在最后交易日后第3至第5个工作日。如果卖方未能在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面临交易所的处罚,包括按日收取滞纳金。
以下是锡期货标准交割流程中各交割日的操作:
第一交割日
买方:向交易所提交交割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等;卖方: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仓储费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付给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根据“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第三交割日
买方:在14:00前向交易所交付全部货款,并领取标准仓单;卖方:在16:00前收到交易所支付的货款。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向交易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