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交割货款办理好后就能清退保证金。保证金清退是自动的,由交易所结算系统在每日结算时统一处理。在第三交割日,买方会员通过交易系统进行资金划转,将货款从其结算准备金账户划入交易所的专用交割账户,具体时间规则如下:
1.买方会员在交割日(第三交割日)向交易所支付足额货款的完成时间在16:00前,交易所结算系统会在日终处理时,识别到该笔交易已完成,随即释放被该笔交割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2.完成时间在16:00后,意味着该笔交易错过了当日的结算周期,会被系统计入下一个交易日的业务。因此,保证金要到下一个交易日的日终结算时才会被释放。
清退的保证金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会变为“可用资金”,会员可以将其用于新的交易,或划出(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