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为指定车板交割场所需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主体须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明确涵盖仓储、物流或相关大宗商品服务领域;
(二)企业净资产需达到交易所设定的最低限额;
(三)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警戒线、流动比率高于1.5倍,且无未结清的重大债务纠纷或诉讼。;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指定车板交割场所或者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五)承诺遵守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六)具有一定规模的货物交收场地以及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七)交易所可根据品种特性增设如下要求:1.涉及危化品的交割场所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货物存储期间须投保足额财产险及公众责任险;3.需提交针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经交易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