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合约非标准仓单可以用于期转现,申请流程如下:
1.期转现的期限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止;
2.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会员达成协议后,在期转现期限内的某一交易日(申请日)的14:00前,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交易所提交办理期转现申请。
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会员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交换行为。
注意,在此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自行解决,交易所不再承担相应的履约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