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淀粉期货仓单的持有时间是受到限制的,不能直接延长持有时间,但可以通过一定方式间接延长其金融属性的使用时间。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规定,玉米淀粉标准仓单的有效期为4个月,需在每年的3月、7月、11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前注销。注销后,仓单对应的货物只能在现货市场流通,失去金融属性。
不过,如果货物质量仍符合交割标准,注销后的仓单可以重新注册为新的仓单,从而间接延长其在期货市场的使用时间。但重新注册需要满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条件,并且可能涉及额外的费用和流程。
玉米淀粉期货是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品种之一。其交易规则包括:
交易单位:每手10吨。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交割月份:1、3、5、7、9、11月。
交易时间:日盘9:00-11:30和13:30-15:00,夜盘21:00-23:00。
交易保证金比例:通常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所规定进行调整,一般为6%。
这些规则对交易策略有重要影响,例如交易单位和最小变动价位影响交易成本和利润空间计算,每日价格波动限制要求投资者进行风险控制,合约交割月份影响持仓周期和交易时机选择,交易时间安排影响操作时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