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空头方拥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卖出合约:空头方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期货合约,通过价格下跌赚取差价。这意味着空头方可以在不持有实际标的物的情况下,通过卖出合约来进行投机或对冲交易。
2、平仓操作:空头方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平仓操作,即回购之前所卖出的合约,将其持仓归零。当市场价格下跌时,空头方可以以较低的价格买入合约,差价作为盈利。
3、交割实物:如果空头方选择持有期货合约至交割日且无法进行平仓操作,他们将被要求按照合约规定的交割标准和交割地点提供实物交割。空头方可以通过市场购买或其他手段获得所需的标的物。
4、参与期货市场:作为合约的卖方,空头方享有平等地进入期货市场的权利,可以通过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与期货公司对接来进行交易。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策略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买卖操作。